“没让人失望,又好让人失望;透过现象看本质,这里是缺舟也渡人”
日前,有网友爆料自己让餐馆做龙虾,结果疑似被偷换。
但其实通过各种现象来说,基本上确定了偷换的这一概念。
新疆乌鲁木齐当地的市民闫女士,日前在海鲜市场花500元买了鲜活龙虾。
等到龙虾做好端上来的时候,闫女士发现这可能不是自己先前的那只了。
确实龙虾有断肢再生的情况,但是时间间隔却也是个把月。
前提还得是营养充足的情况下,就这种砧板上的肉在人们能够解释的范围内不成立。
用冰冻的S龙虾或者其他龙虾拼起来充当闫女士的鲜活龙虾。
海鲜基本上都是这个套路,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个笑话了。
老板没办法就得大幅度跌价卖,这个时候马上就会有人抢着买下。
由此可见,活的和S的价格相差不少,就会有人从中牟利。
最终加工的老板又拿了一个个头和闫女士买的那条龙虾差不多大的。
其实有些网友说的也很多,这样的餐馆就算是重新给你做了,也不敢吃了。
既然他能够缺斤少两,你又怎么能判定他不会睚眦报复?
有些东西,只要是开了个坏头,很多东西都是顺其自然的堕落。
而这种深层现象,我们自己是没有办法避免的,还是需要加强相关方面的处罚。
抓住了,大不了就给你重新做,或者你拿着换一家就是。
可以这么理解:“有些人的良心千金不换,有些人可能一毛两毛就丢失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