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绰(539—542),隋河东郡(今山西永济市)人,隋朝廉吏。
赵绰秉性正直刚毅,他在隋代以执法不阿而名世。
据《隋书·赵绰传》记载,隋文帝开皇年间,流行着一种习俗认为:绛色是吉祥的象征,凡穿绛色裤子的人就能够官运亨通。所以当时有一项规定,各级官员都不准在公开场所穿绛色裤子。
有一天,刑部侍郎辛檀在刑部办公时穿着绛色的裤子,有人认为辛檀违背朝廷规定的服制,目无君王。隋文帝听了以后,也认为辛檀是在诽谤朝廷,诅咒别人,非常恼怒,就下令将辛檀处死,命时任大理寺少卿的赵绰行刑监斩。赵绰接到案子,认真进行了审理。他认为辛檀穿绛色的裤子,虽然与习俗和朝廷的规定相违背,但并不能因此就说他有害人的意图,也没有造成害人的后果。按照法律的规定,违背服制只能处以杖刑,不应当处死刑。因此,他请求觐见了隋文帝,向文帝详细禀报了案情。最后他对隋文帝说:“按照法律的规定,辛檀违背朝廷服制应当处以杖刑,而不应当处死刑,我不能按照您的命令处死辛檀。”隋文帝本来对辛檀的怒气未消,现在赵绰又公然抗旨,感到龙颜被触,失去了尊严,就威胁赵绰说:“你爱惜辛檀的性命不肯处死他,难道就不爱惜自己的性命,不怕我处死你吗?”说完即命在场的左仆射高颍把赵绰拉出去斩首示众。赵绰听后,面无惧色,坦然地对隋文帝说:“陛下可以杀死我赵绰,但绝对不能杀辛檀。”说完就在武士的押解下走出朝堂。隋文帝听了赵绰的话,愣愣地看着赵绰被押走了。
赵绰被押解到刑场,即将被处死时,听到有人喊“皇上有话问赵绰”,声落人到。来人对赵绰说,皇上问你,为了辛檀你这样死去不觉得惋惜吗,你对这件事究竟是怎么想的。赵绰从容地对来人说:“执法一心,不敢惜死。”来人听后对监刑的高颍说,等回了皇帝后再行刑,说完就快速返回朝堂,将赵绰的话原原本本地告诉了隋文帝。隋文帝听了以后,沉默地站起来,走进了内室。过了许久,内侍出来传令把赵绰释放了。
第二天一早,隋文帝就召见了赵绰,谈起了辛檀的案子,说赵绰是对的,并向赵绰表示歉意。最后,隋文帝赐给他三百段绢,表彰他“执法一心,不敢惜死”的精神。
在大理官署里,有一个官员名叫来旷,听说隋文帝对赵绰不满意,想迎合隋文帝,就背着赵绰给隋文帝上了一道奏章,认为大理衙门执法太宽。隋文帝看了奏章,认为来旷说得很中肯,就把他提升了官职。
来旷自以为受到皇帝的赏识,就昧着良心诬告赵绰徇私舞弊,把不该赦免的犯人放了。
隋文帝虽然嫌赵绰办事不顺他的心,但是对来旷的上告却有点怀疑。他派亲信官员去调查,根本没有这回事。隋文帝弄清真相,勃然大怒,立刻下命令把来旷处死。
隋文帝把这个案子交给赵绰办,认为这一回来旷诬告的是赵绰自己,赵绰不会不同意。哪知道赵绰还是说:“来旷有罪,但是不该判斩。”
隋文帝很不高兴,袖子一甩,就退朝往内宫去了。
赵绰在后面大声说:“来旷的事臣就不说了。不过臣还有别的要紧事,请求面奏。”
隋文帝信以为真,就答应让赵绰进内宫。
隋文帝问赵绰有什么事。赵绰说:“我有三条大罪,请陛下发落。第一,臣身为大理少卿,没有把下面的官吏管好,使来旷触犯刑律;第二,来旷不该处死,臣不能据理力争;第三,臣请求进宫,本来没有什么事,只是因为心里着急,才欺骗了陛下。”
隋文帝听到最后几句话,禁不住哑然失笑。旁边独孤皇后在座,也很赏识赵绰的正直,命令左右赐给赵绰两杯酒。隋文帝也同意赦免来旷死刑,改判革职流放。(供稿:虞城县纪委)
来源: 网信商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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