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
2020年 第60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和《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》规定,近期,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民用型煤、陶瓷砖、建筑轻质隔墙条板、混凝土防冻剂、混凝土外加剂、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、食品接触用玻璃材料及制品、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材料、食品接触用纸容器、铸铁锅等1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。共抽样检验了490家(次)企业518批次产品,发现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。现予以通告。
一、 不符合产品标准情况
1. 商丘炬燃洁净型煤配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民用型煤产品,汞含量项目实测值为0.534μg/g,标准规定≤0.250μg/g。
2. 虞城县洁净型煤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民用型煤产品,全硫项目实测值为0.63%,标准规定≤0.50%;汞含量项目实测值为0.372μg/g,标准规定≤0.250μg/g。
来源/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