喊冤喊了几十年的汪康夫老人去世了。从1978年起,数十年间,汪康夫老人一直在写申诉信,向各级法院申请复查,想要洗刷自己的强奸罪名。
很遗憾的是,直到离开人世,老人仍然没有能等到他想要的清白。
在网上看到这个消息时,心情一下子变得很糟糕。
就在一周以前(10月18日),老人还在微博中说,第十六次寄给江西高院的信件已经签收。对于自己的案子,老人仍然满怀憧憬。但生死无常,老人终究没能够得偿所愿。
从媒体的相关报道中,能梳理出汪康夫老人案件的大致轮廓:
1966年,24岁的汪康夫被指控强奸两名、猥亵10名女学生,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
在被捕以前,汪康夫是江西莲花县琴水小学的一名教师。因为父亲是国民党军官,从小便备受歧视的汪康夫很珍惜这份工作。因为课得讲得有趣好听,课余又常带学生们外出活动,他很受学生欢迎。
在法庭上,汪康夫不认罪。他在二审宣判笔录上写下:“我没有强奸女同学。”
1976年,汪康夫出狱。犹豫再三以后,他试着给当年的女学生写信,询问当年的情况。
学生们很快回信,均否认被“强奸、猥亵”,并解释自己当年是被引导和威胁,在指控汪康夫的调查报告上签了字。
“被害人”的陈词,让汪康夫有了重拾清白的信心。
但当汪康夫拿着“被害人”的说辞,整理好材料,向法院申诉时,得到的却是一次又一次被拒绝。
1979年,石市小学校长钱秋胜觉得汪康夫是个老实人,又深知他的教学水平,赶上学校缺老师,就邀请他做语文代课老师。
汪康夫再次成为一名出色的老师。几年后(1985年),汪康夫被选拔到县里比赛,获得“全县小学语文最佳一堂课”一等奖。
1987年,多年申诉后,汪康夫收到《关于答复莲花县汪康夫申诉的通知》,仍维持一、二审判决。通知称,被害人否认原检举是由于汪康夫串供,因此无效。
汪康夫不服,继续申诉。几十年间,汪康夫聘请过6位律师,申诉信在莲花县人民法院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机构往复辗转。
2016年,媒体对这起案件进行了报道。在接受采访时,那些“被害人”公开表示,没有被“强奸、猥亵”。
媒体报道让许多人知道了汪康夫,他获得了乡人的同情。有人宽慰他不要再告了,反正大家都相信他是被冤枉的。但汪康夫不这么想,他想要一个法律意义上的“清白”。在镜头前,老人两眼通红:“我只活了二十四年,做了人,其他时间都不是人”。
然而那段时间留下的混乱不止他这一桩,过了这么多年,要想案件彻底水落石出,又谈何容易?
2022年1月28日,《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》下达,驳回了汪康夫的申诉。
汪康夫老人仍然不甘心。
还自己一个清白,似乎已经成了汪康夫老人活着的全部意义。暮年的汪康夫老人,身体一天比一天糟糕,胃出血、心脏病频发。但只要身体稍好一点,汪康夫就再次争取平反,会同律师给全国人大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机构写信、向巡视组反应、向最高检申请召开听证会。
这样的努力,终于在昨天戛然而止。
在凤凰网的视频中,汪康夫面对镜头说出的一句话,让我印象深刻:“法院从来没有拿过任何证据证明我有罪,而我用一辈子来证明自己无罪。”
然而,汪康夫老人用了一辈子,还是没有能证明自己无罪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