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天收到大量来稿,其中名为“迭部要案“”令人思考,作者没有正面叙述全案来龙去脉,他也是走“自己的路”。抓住富有戏剧性的匿名信报案展出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内容,先写掩饰惊恐而大肆做作的县工商局长王正明的丑态;从而引出一位处世真诚的老局长,他曾是那么可爱而执著地做作伯乐,后来还是一身正气否定那匹“千里马”。老局长痛苦的选择“匿名”举报方式,深刻地表现了唱一曲正气歌的难度。文中另一位有趣的、谜一样的人物,即坚决辞官、悠然一时的原县检察长,更是案例报道少见的正面形象。作者深悟此中奥秘,指出无论在历史或现实中,有的人被迫“采菊东篱”,依然胸存“猛志”,其“悠然”仅是保护性的退却,到时候还会为国家为人民为真理拼搏。这在深层次揭示了反贪污贿赂斗争的尖锐性、复杂性。尽管现实人与人、人与现实关系往往千丝万缕地复杂联系着是与非、个人的利害关系都具体地摆在你的选择中,如何依然唱出正气歌,每个人都面临严峻的考验,但正直的人还是会不忘国家、人民的利益,坚持自己的选择!
检察官在无形的阵地战斗,乐而忘疲,这些足以告诉人们一句话:这世界,还是要唱正气歌。
(附言)上世纪九十年代,到中院看复查卷,以已故检察长陈守谦当时是如何平反冤案错案为由。历史提供了这样一个世人鲜知的角落,一群世俗者的命运在强制性专政的控制下被决定。陈守谦等执法者活动于斯,在力所能及的空间(政治的、时代的、意志决定的)范围,体现自己的良知。中国现代冤错案是怎样产生的?1、历史系教授张某亮案、彭某琪案、李某华案、文革1.20山某、苏某等现行反革命案,皆当时政治斗争的产物。张某亮,一位高级知识分子,以“思想犯”枪毙,在社会主义中国可能并不多见。李某华系主任医师,竟与出身联系医疗事故判死刑。我想不出他们临死前想了什么,只感觉心酸。张某亮卷中看见的是一个背着沉重的历史包袱、匍匐爬行的人,年复一年、没完没了地忏悔、克制和改造自己的一个可怜的、具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。他又像许多人一样,不停地积极地拥护一切革命潮流和历次运动。其言辞不可谓不进步,并严苛地要求家人无条件地追随社会主流。他和类似他的一类人,甚至为了追求认识阶级斗争的真谛,为一个个学术、理论问题不胜其烦地探讨,反反复复告诫自己切不可背离马克思主义。他们率真地相信上面说的一切,唯恐跟不上形势。张在最后时刻,还训诫狱外的妻子,要懂得革命、阶级等,令人思之费解;2、杨、殷流氓案。司法上的错案,关键往往在第一步,预审中存在逼供信,一般轻信女方证词,所谓三只狼与一只羊处一室,岂有不吃羊的道理。有罪推定,再加动刑,尽管交代明显有漏洞,仍执意定性,执意判决。审案中,办案人员居然用圆珠笔在照片上制造伤痕,用以定强奸案;3、李、何、徐轮奸案,对罪错判断失误,属于事出有因,畸轻畸重,此罪为彼罪,定错为罪。二人追逐一女,拉扯时被抓获。认为是强奸未遂,理由是此女如果被拉走,后果如何?陈守谦斥为心证推定。后以流氓罪定也重,实为公安处罚对象。因是当场抓获,否则这类事就是报案也无人问津;4、沈案,内容属于隐私,当事人不说根本无人知道,也是判得过重。从心理学、社会学角度看,张、沈二案最有认识价值。张案将社会变态(当时则属常态)聚光,从家庭到学校到社会,个人至当时各方人物,均已变形。社会不容说真话,思想没有自由,不许人之为人。而这个“人”,自己也认为不是“人”,最后坚持自己“罪该万死”;沈案是人生极隐秘的一角,是一群有亲属关系的人多年的情结。一当公开,听来大奇。内在依据,仍振振有词。大姐夫在老婆娘家颇得人缘,大姐却一直被三个妹妹反感,都站在大姐夫一边并都有了感情与性。事情败露于妻弟的检举,一个妹妹自杀暴露不可告人的家庭秘密,但这则是社会绝对不可容忍的丑恶。从大姐夫的书信看,妹之情发展到欲取代其大姐的程度。这段如同野史的家庭内幕,发生在一切皆走极端的文革期间,让人看到不论外面怎么剧变、动荡,都不能消除家庭内部或某个角落、某些人的一隅发生性的骚动。当社会走上形形色色、扎扎实实的思想和政治上走过场,人们不得不为之的形式主义泛滥,上述内容反而实实在在占领人们的感情和欲望,过场背后的人生与表面服从的统一,这是最大的荒唐,最大的笑剧。中国人许多时候,用“难得糊涂”来掩盖或揶揄自己的行为,正是一种深层的精神危机,如果还不以为然,则潜伏更大的危机。
我联想到,某些号称人民公仆者,不就是打着“人民”的旗号,干着化公为私、索贿受贿、白吃白拿;或饱食终日、无所用心,任人唯亲,妒贤嫉能;或有禁不止,我行我素等等,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愈刮愈烈。古人形容这类人乃尸位素餐,他们如此就是因为占据“尸位”,与“人民公仆”根本名不副实。如何有效地监督和真正清除这类败坏世风、祸害百姓的“公仆”呢?似乎还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。要揭去名不副实的面具,恐怕真的需要费些时日和精力!
这世界,还是要唱正气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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