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企业性质,但在时代的袒护下 ,如今事业单位旗下公司则应运而生。
我一位挚友反映
,某部门因工作之需,组建保安公司、保洁公司和物业等,不事不公 ,但却靠员工待遇统筹,每月仅发员工1/3的钱支付薪资,余归公司管理,实质是涵养公司,牟利与民。再一步说,是新形势下的剥削。保安保洁工种辛苦,时间不定。仅月千元连糊口都不保 ,却兢兢业业,某种意义上是奉献。而强忍心以公司名义抽取费用 ,从中再挪用其他,委实有点残不忍睹。试想,有谁能这样呢!据说过去用工仅劳务双方直签合同,从未见公司什么的谋面应酬,保安保洁还劳有所获,而今这皮包公司正应了自身的“胃口”
,真使人哭笑不得。
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公司五花八门,人早已应付得连喘气都不过。如今这些公司能少点,不该有的环节再削减些,天不会塌地也不会陷,该收场就不顾及,如此这般,主管部门也理按《公司法》预以整顿,非法公司自然应风而退。是吗?仅供大家讨论。 |